
7月23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集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动员大会,就即将在全市展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部署动员。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孟福贵在会上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以对人民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查改结合,扎实有效地做好此次执法检查工作,为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红星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军、任建宏,副市长李章宏出席会议。会上,副市长李章宏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史颖锋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工作方案》。
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尤其是食品安全形势的发展和变化,顺应人民的呼声,代表人民的意愿,在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并于2009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前施行的旧法相比,这部新颁行的食品安全法有许多创新和突破,是一部与时俱进地关注民生的法律。为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有关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将《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工作列入了本年度的重要监督任务之一,成立了以常委会主任孟福贵为组长的执法检查领导组,并于日前出台下发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此次执法检查做了详细的安排。
按照《方案》要求,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区域是从事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消费的重要场所,尤其是餐饮消费人口密集区域的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农民工食堂、主要农产品集散地以及边远山区食品供销的主要网点,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工作职能、监管责任和业务经费以及实施中的主要措施、实施中的配套制度等八个方面。执法检查从即日开始,分准备动员、组织自查、重点检查、综合汇总、审议转达五个阶段进行,到10月底结束。
孟福贵在讲话中指出,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着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涉及食品安全的职能部门,一定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严肃认真的工作姿态,以扎实过细的工作作风,认真对待这次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责,有责必尽”,尽最大的努力为晋城的百姓造福。
孟福贵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一要明确职责,依法监督。市人大常委会要担负起检查监督的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积极配合,并督促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自查工作;要明确对象,突出重点。通过检查,切实弄清食品安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找准产生矛盾和问题的主要原因和症结所在,并针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提出有价值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要坚持“四个结合”,认真履行职责。要把人大检查监督与执法主体内部自查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和个别抽查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明查暗访与受理群众举报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开展执法检查与及时反馈整改意见有机地结合起来,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实情,查清问题,促进整改,确保执法检查扎实推进;要继续引深普法宣传,促进依法维权。把学习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贯穿这次检查工作的全过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依法自律和依法维护正当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孟福贵强调,要坚持边查边改,查改结合,确保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各级政府要尽快理顺和界定清楚涉及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体制和职能,落实各个执法主体的工作职责,从而使食品安全监管形成有人抓、有人管、管得了、管得好的工作格局。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并列入政府当前主要工作议事日程,切实加大对有关部门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使各个执法主体职能到位、投入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以实际行动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要对照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以往的工作来一个回头看,对成绩和问题做到心中有数。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安排,制定工作流程,落实人员岗位,认真组织自查,边查边改,查改结合,并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自查情况。对执法检查查出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整改,不拖不等,切实解决问题,认真改进工作,使执法检查真正成为促进依法行政的强大动力,为推进食品安全法在我市的有效实施,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撰稿:赵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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